股东出资形式问题探析开题报告
1. 研究目的与意义(文献综述包含参考文献)
一、研究的背景和意义
研究背景:近年来,经济社会得到快速发展,公司作为现代社会中最活跃的经济体,在日益发展的经济生活中发挥着至关重要的作用。相应地,公司法作为公司设立、发展的纲领性文件也具有重大意义,而其中的股东出资制度成为最基本的制度与核心内容。然而我国对于股东出资形式的问题只做了简单的列举与宽泛的概括,无法适应快速发展的经济的需要。反而实践中却出现了很多特殊的出资形式,越来越多的问题显现出来,亟待立法上的完善。
研究意义:公司股东出资形式不仅影响着公司的资本积累,也关系到债权人与出资股东的自身利益。然而股东出资形式的选择直接影响资本的真实性与确定性,体现效率、安全的立法理念,同时也深刻影响各个股东的权益分配与行使。
2. 研究的基本内容、问题解决措施及方案
本课题要研究和解决的问题:
我国现在的公司股东出资形式制度并不能完全适应社会经济的发展需要,存在着一定的不足,需要进一步完善立法,结合实践经验与外国理论扩宽股东出资形式。通过对各学者文献的研究,本篇论文主要探析一下几个方面:一、关于股东出资形式法律制度的认识以及对比国内外不同国家或地区关于出资形式的规定,为我国股东出资形式的立法路程提供借鉴意义。二、关于我国公司股东出资形式问题的立法理论以及实践社会生活中可能出现的问题。三、我国公司股东在出资形式多元化的大趋势下所出现的一些特殊的出资形式如债权出资,商誉出资等,并具体分析其中可能出现的问题。四、对于我国股东出资形式的立法建议与展望,主要通过对国内外立法的研究与借鉴,不断解决立法问题,不断完善我国股东的出资形式使之适应社会经济的发展。
为了更好的对本课题进行研究,我将采取以下研究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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