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农村环境污染的法律治理开题报告
1. 研究目的与意义
随着中国工业经济的发展,农村地区经济发展加快,城市环境的治理力度加大,使得越来越多的工厂往城市边缘农村地区转移,随之而来的是对农村地区的空气、土壤、水源带来的污染;近年来,农村人口的增长和生活水平的提高也导致了各类生活垃圾的剧增;同时,化肥农药地膜等农药农业生产工具使用量的加大,更是对农村的土壤和水质造成了巨大威胁。
虽然目前在对农村乡镇地区环境污染的治理方面已初步形成一套法律体系,但是该体系并不完善且操作性较差,农村地区相关投入的缺失和相关设备的不到位,环境污染并没有得到较好的治理。
加之,大多数农民环保意识的缺乏,农村环境污染问题的严峻势态依旧呈现上升趋势。
2. 研究内容和预期目标
一、研究内容:
我国农村环境污染是一个长期存在的问题,目前农村环境污染也呈现出一种加剧的形式,农村环境污染具有点多面广的复杂性,我们必须分析污染的现状和成因才能做到有的放矢。想要在环保意识较为缺失的农村地区治理环境污染,只凭借几次环保专项行动是远远不能解决根本问题的,那么,制定一套完善的法律治理制度体系无疑是最强有力的办法。
本论文将在对农村环境污染现状和趋势进行调查概括的基础上,分析现有的农村环境污染治理体系的不足之处,从立法、司法、执法等几个方面提出进一步完善的农村环境保护和污染治理的法律体系。
3. 国内外研究现状
目前,我国学界已经开始认真思考农村环境污染不断加剧的问题,不同专业领域对该问题的研究也取得了大量的建设性成果,国内也有污染治理成功的农村乡镇,但是数量很少且目前国内对该问题的研究主要集中在环境污染的现状成因等方面,且目前中国形成的对农村环境污染问题治理的初步的法律体系在法制建设和监管制度建设方面仍有许多不足,例如:农村垃圾污染防治法律不完善;许多法律的相应配套法律缺失;我国关于农村垃圾污染防治的法律法规过于原则、抽象,甚至存在法律空白;许多规定中法律责任主体的权利义务不明显等也在阻碍着更多的#8220;垃圾村#8221;#8220;绝症村#8221;的治理。
20世纪70年代来,欧美学者纷纷开始关必农业生产与农村生活生产环境污染的关系。欧美各国政府部口、学者己经建立了大量的关于农业农村环境研究的专口机构,专口研究农业生产中的新污染问题。经济发展较好的国家和地区。例如:许多欧美国家、日本、中国的香港地区也都建立了完善的法律体系和配套执行体系。 拿美国来与我国进行对比,美国既制定了综合性的一般法,用来规范对垃圾的处理,又制定了相应的特别法,对垃圾当中的危险废物进行规制。而我国却几乎没有农村生活垃圾处理的立法,因此,要推动农村生活垃圾处理工作的前进,必须从法律层面进行约束,这样才能让垃圾制造者有所顾忌,才能更进一步治理已经形成的污染区域。
4. 计划与进度安排
一、 撰写方案
1、阐述研究的目的和意义;
2、通过分析我国目前农村环境污染现状及发展趋势以及找出我国目前现阶段治理体系中存在的问题;
5. 参考文献
[1] 省政协人口资源环境委员会. 《因地制宜治理农村垃圾污染》[n].贵州日报,2017, 0108期.
[2] 顾启侠.《美国环境执法及其对我国的启示》[j].读天下,2017,02期.
[3] 霍建云,窦竹君.《农村垃圾污染防治的法制完善》[n].石家庄铁道大学学报,2016,6月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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